
近日,ST长园公告称,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长园集团被警告并罚款160万元;时任董事长兼总裁吴启权被警告并罚款180万元;时任财务总监姚泽被警告并罚款80万元。相关人员需15日内缴清罚款,不服可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前一天,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先行下发纪律处分决定书,对吴启权予以公开谴责,对长园集团及姚泽予以通报批评。交易所纪律处分与证监局行政处罚前后脚落地,追责链条环环收紧。

以预付款名义转出10.87亿元
资金占用的路径并不复杂。2023年7月至2025年1月,时任ST长园董事长、总经理吴启权作为持股5%以上关联自然人,安排上市公司以预付款名义将资金转出,经多家中间企业过渡流转,最终进入其本人控制的公司。这些资金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自有企业经营。
累计占用金额108666.32万元。其中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一年间,占用额达84200万元,占公司当期经审计净资产15.16%。
以预付款名义对外付款、经中间企业过渡至关联方账户,这一手法在A股资金占用案例中并不鲜见。其可操作空间在于,预付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为资产端的正常科目,若审计程序未对交易对手做穿透核查,资金真实去向可以被遮蔽相当长时间。长园集团的案例恰好印证了这一点:资金占用始于2023年7月,但直到2025年4月29日,公司才发布补充公告确认关联交易并更正会计差错,相关内容同步写入2024年年报。从资金开始流出到信息披露更正,时间跨度接近两年。
归还在前,追责在后
吴启权的资金归还分散在数月内完成。2025年4月,其归还全部占用本金,姚泽同月辞去财务负责人及职工代表董事职务。同年9月,吴启权缴清全部占用资金利息,并陆续辞去总裁、董事长等全部职务,不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
资金虽已归还,监管的时钟才刚敲响。2025年12月27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正式调查程序启动。2026年6月12日,ST长园公告称吴启权因涉嫌挪用资金,已被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立案侦查。到7月证监局和上交所先后出手,行政、刑事、交易所三条追责路径已并行铺开。
民事索赔也在同步推进。已有58名自然人就资金占用事项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请求判令ST长园赔偿经济损失合计281.87万元,并请求判令吴启权等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近年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裁判实践中,投资者通常需证明上市公司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自身因此遭受损失、且违法行为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资金占用期间买入并持有ST长园股票的投资者是否满足上述要件,将取决于法院对关键时间节点的认定—。尤其是2025年4月29日补充公告发布前后的交易时点划分,可能成为后续诉讼的焦点。
电力设备企业的治理失序代价
长园集团深耕"电力能源"与"智能装备"两大核心领域,产品涵盖电力电子储能充电、中高压输配电设备、在线监测系统等。在电力设备产业链中,长园集团覆盖了从配电到储能的多个环节,属于具有一定客户基础的供应商。
这类技术密集型制造企业,研发投入和产能建设高度依赖经营性资金的稳定供给。当管理层将上市公司资金视作个人调配工具,且占用规模达到净资产15.16%的量级,被挪用的不仅是账面数字,更是企业本可用于技术迭代和市场拓展的资源。
ST长园目前已因经营问题被实施风险警示。资金占用事项曝光后,公司还需面对投资者索赔诉讼、监管处罚执行及可能的刑事追诉。对于长园集团现有的电力设备业务而言,品牌信任和客户关系修复,或许比缴纳罚款本身更为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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